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培训的通知
发布者:渝企云课堂来源: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发布时间:2023-08-22浏览数:962
渝经信民经〔2023〕6号
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培训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(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),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,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,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,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。根据《委机关2023年度培训计划》,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,建设一支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中小企业、民营企业家队伍,推动企业创新发展、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,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,领航中小企业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培训安排
(一)领导科学与领导力提升培训班。
培训目的:提升管理水平、领导力,塑造领导风格,增强团队凝聚力和运营能力,提高指导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本领。
培训对象:区县经信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分管负责人及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50人。
(二)民营企业思维创新培训。
培训目的: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、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创新意识、发散思维、开阔视野、设计思维创新方法运用到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中,激发企业创新活力,促进企业创新发展。
培训对象:区县经信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、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
培训规模:1期,50人。
(三)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融合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。
培训目的: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明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的政策、思路、趋势及重大意义,帮助民营企业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,提高把握新机遇和新形势的能力。
培训对象:区县经信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、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50人。
(四)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培训。
培训目的:促进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,帮助企业了解国家和我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,加强新能源新技术推广交流,构建民营企业节能减排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发展格局。
培训对象:民营企业副总、相关部门负责人。
培训规模:1期,100人,分为2个小班。
(五)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培训。
培训目的:了解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创新发展的路径,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掌握各项管理创新的方法、工具与技术,提高民营企业家创新思维和经营管理水平,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。
培训对象: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100人,分为2个小班。
(六)民营企业管理创新能力提升培训。
培训目的:提升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、创新管理模式、制度、方法、提升自身品牌价值、掌握核心竞争力,提高自身所处产业链位置,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生存能力。
培训对象: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100人,分为2个小班。
(七)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培训。
培训目的: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、培养一批技术创新能力的人才,解决技术创新难题,提高企业竞争力,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培训对象: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100人,分为2个小班。
(八)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培训。
培训目的:提升对数字时代敏锐度及企业数字化发展把控能力,培养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领军企业家,洞见企业竞争本质,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,增强企业数字化运营力,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经验,促进民营企业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培训对象:微型企业孵化园、楼宇产业园等平台运营机构管理人员、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100人,分为2个小班。
(九)民营企业智能化改造专题培训。
培训目的:了解互联网背景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与企业培育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围绕如何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,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问题,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。
培训对象:初创企业管理者及有志创办企业的人员。
培训规模:1期,100人,分为2个小班。
三、培训费用
本次培训由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承办,相关单位、学校协办(详见附件)。本次培训免收学员培训费、资料费及食宿费,往返交通费自理。
四、报名程序
(一)报名时间。
培训安排见附件。具体培训时间由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另行通知,详情请关注重庆市中小企业学习平台“渝企云课堂”(https://peixun.cqsme.cn)。
(二)报名方式。
登录重庆市中小企业学习平台“渝企云课堂”线下培训专栏,选择相应的培训班按要求提供资料进行报名。
(三)报名确认。
学员报名后对资料完整性、真实性进行审查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择优录取,录满即止。录取信息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学员手机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,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加强宣传发动,统筹安排,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。
(二)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,认真参加全部课程的学习,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。
(三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1.市经济信息委民营经济处粟远均:63895264。
2.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林楠:67558772;蒋小燕:67558772、13668033395。
附件:2023年民营企业培训项目安排表
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23年8月11日
附件